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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加強各自治基金對財政管理制度相關法例、財政預算編制及修改、預算執行的監察及財政責任等方面的認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與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合作,於12月1日舉辦了“澳門特別行政區自治基金的財政管理制度”培訓課程,邀請了在相關領域具豐富的專業知識和實務經驗的趙汝民先生擔任講師。20個自治基金共約50名代表參加了課程。

  課程包括了自治基金財政管理制度的現行主要法例、預算原則及規則、公共會計制度、財政預算的籌組、編製、執行和跟進等內容,並設有個案討論,內容充實豐富,理論與實務相結合,取得了良好的培訓成效。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下稱“公監辦”)於本月13日就《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公開諮詢舉行了第二場公眾諮詢會,公監辦陳海帆主任、廖志漢副主任和趙淵職務主管出席會議聽取市民意見。八十多名市民出席了諮詢會,其中十人在會上就諮詢文本內容發表意見和建議。

  發言市民普遍認同設立《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的目的、所訂原則及採用“集中監督”模式。有多位市民對企業子孫公司的成立及監督、企業財務及營運資訊的透明度和績效評核制度等表達關注,提出建立數字化監管平台、引入第三方評審和將社會責任納入評核標準等意見和建議。

  陳海帆主任回應時表示,有關法律制度是對公共資本企業作原則性規範,未來主管部門將制定指引和規範,並構建事前、事中、事後的全方位監管體系,而子孫公司的成立須經過特定程序,該等公司亦須依法完善內部治理制度,接受出資人監管。此外,政府將進一步加強企業資訊的透明度,包括建議公開政府委任的機關成員之薪酬資料和企業評核結果,主管部門在制定評核標準時將按企業的宗旨、規模及所營事業等充分考量其經濟效益及社會效益,作為績效評核的要素。

  陳海帆主任感謝市民積極建言,公監辦將認真分析所有意見和建議,作為草擬法案文本的重要參考資料。

  《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的公開諮詢期至2021年12月18日結束,兩場公眾諮詢會及三場專場諮詢會已順利完成,公監辦歡迎市民在諮詢期內繼續透過網上填寫意見表、電郵、傳真、郵寄或親臨的方式發表意見及建議,詳情可瀏覽公監辦網頁(www.gpsap.gov.mo)。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下稱“公監辦”)於10月28日及29日就《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公開諮詢舉辦了三場專場諮詢會,分別有約70位公共資本企業代表、24位立法會議員和約60位執業會計師及法律界人士出席。公監辦陳海帆主任、廖志漢副主任和趙淵職務主管出席會議,並聽取不同界別的意見。

  與會者踴躍發言及普遍認同設立《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的重要性和立法方向。與會代表主要就企業的內部管控、設置“重大營運事項”制度、監管與經營之間如何取得平衡、對子孫公司的監督、提高企業的社會責任及資訊透明度等方面提出意見或建議。有與會代表亦關注機關成員的委任方式及其所承擔的法律責任。

  陳海帆主任對相關的意見及建議作出回應表示,《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建議適用於按現行《商法典》設立的公共資本企業,法律是作原則性規範,通過後將由主管部門對具體的事項作細則性指引及規範。在“管資本、放經營”的理念下,企業須完善內部治理制度,確保經營與運作有規可依。特區或特區其他公法人持有超過百分之五十財務出資的公共資本企業,亦應遵循《商法典》及本制度規定確保其子孫公司建立完善的內部治理制度。

  陳海帆主任感謝各位出席人士及社會各界積極建言獻策,並指出公監辦將認真整理和分析所有意見和建議,作為草擬法案文本的重要參考資料。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下稱“公監辦”)於本月26日就《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公開諮詢舉行了首場公眾諮詢會,公監辦陳海帆主任、廖志漢副主任和趙淵職務主管出席會議聽取市民意見。會上,陳海帆主任就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的建設背景作出了介紹,趙淵職務主管簡介了諮詢文本的主要內容。約九十名市民出席了諮詢會,其中十人在會上就諮詢文本內容發表意見和建議。

  發言市民普遍認同制定專門的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及善用公帑、公共資產的保值與增值之重要性,相信制訂有關法律,有助推動公共資源的合理運用和促進公共財政可持續發展。有多位市民對公共資本企業問責機制及優化公共資本企業對外公佈訊息的透明度表達關注,建議對企業設定指標,定期進行審視和評估。

  陳海帆主任回應,將研究按照公共資本企業的目標、宗旨、規模及所營事業等作評核分類,並指出企業機關成員有勤勉履行職責義務,若發現績效未能達標,可能影響機關成員之續任及薪酬。政府日後亦將進一步加強相關資訊的透明度,包括建議公開政府委任的機關成員之薪酬資料。

  此外,市民對擴大主管部門職能、聘用專家及具相關經驗人士,以及鼓勵公共資本企業為年青人創造就業機會等發表意見。陳海帆主任感謝與會者對是次諮詢工作的支持,公監辦將認真整理和分析市民的寶貴意見和建議,並作為草擬法案文本的重要參考資料。

  為規範公共資本企業的運作及管理,確保其開展經營及作出決策的過程中,在事前、事中及事後受到有效監督,達到公帑的合理使用以及公共資產的保值和增值之目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下稱“公監辦”)擬定了《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諮詢文本,並將於2021年10月20日至12月18日進行為期六十日的公開諮詢,收集公眾、社團和專業界別人士之意見及建議。

  公開諮詢新聞發佈會於今日(19日)下午三時在澳門科學館會議中心會議室舉行,由公監辦陳海帆主任主持,出席人員包括廖志漢副主任和趙淵職務主管等。

完善法律制度,確保公帑善用

  陳海帆主任介紹,本澳缺乏一套專門規範公共資本企業運作的法律制度,如何有效監管公共資本企業的營運,實現“善用公帑”的施政理念,近年來一直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為開展相關制度的立法研究工作,經參考不同國家/地區對國有企業的監管制度,再結合本澳法律制度及社會經濟的實際情況,公監辦擬定了《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諮詢文本,文本分為四章,包括:“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的目的及原則”、“公共資本企業的監督”、“公共資本企業的機關權限”及“機關成員的選任及企業績效評核制度”。

舉辦多場諮詢,廣納社會意見

  《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諮詢文本已上載至公監辦網頁(www.gpsap.gov.mo)。為聽取社會各界對《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諮詢文本的意見及建議,公監辦將於10月20日至12月18日諮詢期內,舉辦2場公眾諮詢會及3場專場諮詢會。有意出席公眾諮詢會的市民需於10月20日早上9時起透過公監辦網頁進行網上登記。

諮詢會具體安排如下︰

  •  公眾諮詢場

  10月26日(星期二)   20:00–21:30 
  11月13日(星期六)   15:00–16:30 

  • 立法會議員專場
  • 公共資本企業代表專場
  • 專業界別代表專場

  除出席公眾諮詢會外,市民亦可於2021年10月20日至12月18日期間透過網上填寫意見表、電郵、傳真、郵寄或親臨的方式發表意見及建議。欲了解更多關於公開諮詢的詳情,請瀏覽公監辦的網頁(www.gpsap.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