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公共资产监督办主任陈海帆到访汽车及航海保障基金和存款保障基金

2020-05-21

  于5月20日,陈海帆主任和廖志汉副主任一行到访汽车及航海保障基金和存款保障基金,与澳门金融管理局主席陈守信、总监方慧敏和陈君仪等举行会议。陈主任向与会者介绍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的职能和现阶段开展的工作,以及对公共资产实施集中、统一监管体系的目标。

  陈主席分别介绍了两个基金的运作情况。汽车及航海保障基金原身为于1984年1月设立的汽车保障基金,其后根据订定游艇民事责任强制保险之十二月十三日第104/99/M号法令的规定,改称为汽车及航海保障基金。在无法知悉责任人或不存在有效的保险保障,又或者保险人被宣告破产的情况下,基金有权限对受强制保险约束之车辆或游艇造成事故而引致之死亡或身体侵害作出损害赔偿。

  存款保障基金于2012年设立,由金融管理局负责提供技术和行政辅助,主要职责为执行经第4/2018号法律修改之第9/2012号法律《存款保障制度》的规定,旨在保障符合条件的存款人在法律订定的范围内获得补偿。

  双方就两个基金的运作情况进行了深入探讨,会议取得良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