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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监办举办《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财政资助制度》行政法规讲解会及“公共财政资助资料系统”讲解会

2022-05-18

  第18/2022号行政法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财政资助制度》(以下简称《资助制度》)将于本年六月一日起生效。《资助制度》旨在订定公共部门及实体在开展资助工作上的管理、资助审批和公开制度,公监办作为统筹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及评估公共财政资助工作,及监察《资助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执行《资助制度》的规定,公监办构建了“公共财政资助资料系统”,供公共部门及实体适时公布及更新资助方面的资料,并对公共部门及实体开展资助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及评估。为向相关部门和实体就制度的内容和系统的使用作出解说,公监办于本年5月13日举办了《资助制度》讲解会,并于5月18日举办了“公共财政资助资料系统”讲解会,2021年有开展资助工作的40多个公共部门和实体的代表参加了讲解会。

  在《资助制度》讲解会上,陈海帆主任介绍,随着公共财政资助范围的扩大及资助金额的增加,社会对于公帑合理运用的关注度提升,第54/GM/97号批示已颁布实施逾20年,难以适应澳门特区现时的社会状况。为提高公帑运用的合理性及资助的透明度,特区政府制定了《资助制度》,规范公共部门及实体向自然人、其他公共部门或实体、私人实体提供的财政支持,完善资助制度。公监办代表向与会者讲解《资助制度》的内容,包括公共财政资助的定义、法规适用范围、资助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开展资助工作的方式和资助规章的制定等,出席代表于会上踊跃发言和提问。

  在“公共财政资助资料系统”讲解会上,公监办代表详细讲解有关系统的架构和操作流程,并现场进行系统操作演示,加深与会者对系统的了解。按照《资助制度》,公共部门及实体将透过公监办设立的“公共财政资助对外公布资料平台”,公布及更新资助的基本概况、相关法规、资助计划和资助名单等内容,以提升资助信息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