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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各自治基金对财政管理制度相关法例、财政预算编制及修改、预算执行的监察及财政责任等方面的认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与澳门生产力暨科技转移中心合作,于12月1日举办了“澳门特别行政区自治基金的财政管理制度”培训课程,邀请了在相关领域具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的赵汝民先生担任讲师。20个自治基金共约50名代表参加了课程。

  课程包括了自治基金财政管理制度的现行主要法例、预算原则及规则、公共会计制度、财政预算的筹组、编制、执行和跟进等内容,并设有个案讨论,内容充实丰富,理论与实务相结合,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成效。

  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下称“公监办”)于本月13日就《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公开咨询举行了第二场公众咨询会,公监办陈海帆主任、廖志汉副主任和赵渊职务主管出席会议听取市民意见。八十多名市民出席了咨询会,其中十人在会上就咨询文本内容发表意见和建议。

  发言市民普遍认同设立《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的目的、所订原则及采用“集中监督”模式。有多位市民对企业子孙公司的成立及监督、企业财务及营运资讯的透明度和绩效评核制度等表达关注,提出建立数字化监管平台、引入第三方评审和将社会责任纳入评核标准等意见和建议。

  陈海帆主任回应时表示,有关法律制度是对公共资本企业作原则性规范,未来主管部门将制定指引和规范,并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管体系,而子孙公司的成立须经过特定程序,该等公司亦须依法完善内部治理制度,接受出资人监管。此外,政府将进一步加强企业资讯的透明度,包括建议公开政府委任的机关成员之薪酬资料和企业评核结果,主管部门在制定评核标准时将按企业的宗旨、规模及所营事业等充分考量其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作为绩效评核的要素。

  陈海帆主任感谢市民积极建言,公监办将认真分析所有意见和建议,作为草拟法案文本的重要参考资料。

  《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的公开咨询期至2021年12月18日结束,两场公众咨询会及三场专场咨询会已顺利完成,公监办欢迎市民在咨询期内继续透过网上填写意见表、电邮、传真、邮寄或亲临的方式发表意见及建议,详情可浏览公监办网页(www.gpsap.gov.mo)。

  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下称“公监办”)于10月28日及29日就《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公开咨询举办了三场专场咨询会,分别有约70位公共资本企业代表、24位立法会议员和约60位执业会计师及法律界人士出席。公监办陈海帆主任、廖志汉副主任和赵渊职务主管出席会议,并听取不同界别的意见。

  与会者踊跃发言及普遍认同设立《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的重要性和立法方向。与会代表主要就企业的内部管控、设置“重大营运事项”制度、监管与经营之间如何取得平衡、对子孙公司的监督、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及资讯透明度等方面提出意见或建议。有与会代表亦关注机关成员的委任方式及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陈海帆主任对相关的意见及建议作出回应表示,《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建议适用于按现行《商法典》设立的公共资本企业,法律是作原则性规范,通过后将由主管部门对具体的事项作细则性指引及规范。在“管资本、放经营”的理念下,企业须完善内部治理制度,确保经营与运作有规可依。特区或特区其他公法人持有超过百分之五十财务出资的公共资本企业,亦应遵循《商法典》及本制度规定确保其子孙公司建立完善的内部治理制度。

  陈海帆主任感谢各位出席人士及社会各界积极建言献策,并指出公监办将认真整理和分析所有意见和建议,作为草拟法案文本的重要参考资料。

  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下称“公监办”)于本月26日就《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公开咨询举行了首场公众咨询会,公监办陈海帆主任、廖志汉副主任和赵渊职务主管出席会议听取市民意见。会上,陈海帆主任就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的建设背景作出了介绍,赵渊职务主管简介了咨询文本的主要内容。约九十名市民出席了咨询会,其中十人在会上就咨询文本内容发表意见和建议。

  发言市民普遍认同制定专门的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及善用公帑、公共资产的保值与增值之重要性,相信制订有关法律,有助推动公共资源的合理运用和促进公共财政可持续发展。有多位市民对公共资本企业问责机制及优化公共资本企业对外公布讯息的透明度表达关注,建议对企业设定指标,定期进行审视和评估。

  陈海帆主任回应,将研究按照公共资本企业的目标、宗旨、规模及所营事业等作评核分类,并指出企业机关成员有勤勉履行职责义务,若发现绩效未能达标,可能影响机关成员之续任及薪酬。政府日后亦将进一步加强相关资讯的透明度,包括建议公开政府委任的机关成员之薪酬资料。

  此外,市民对扩大主管部门职能、聘用专家及具相关经验人士,以及鼓励公共资本企业为年青人创造就业机会等发表意见。陈海帆主任感谢与会者对是次咨询工作的支持,公监办将认真整理和分析市民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作为草拟法案文本的重要参考资料。

  为规范公共资本企业的运作及管理,确保其开展经营及作出决策的过程中,在事前、事中及事后受到有效监督,达到公帑的合理使用以及公共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之目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下称“公监办”)拟定了《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咨询文本,并将于2021年10月20日至12月18日进行为期六十日的公开咨询,收集公众、社团和专业界别人士之意见及建议。

  公开咨询新闻发布会于今日(19日)下午三时在澳门科学馆会议中心会议室举行,由公监办陈海帆主任主持,出席人员包括廖志汉副主任和赵渊职务主管等。

完善法律制度,确保公帑善用

  陈海帆主任介绍,本澳缺乏一套专门规范公共资本企业运作的法律制度,如何有效监管公共资本企业的营运,实现“善用公帑”的施政理念,近年来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为开展相关制度的立法研究工作,经参考不同国家/地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制度,再结合本澳法律制度及社会经济的实际情况,公监办拟定了《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咨询文本,文本分为四章,包括:“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的目的及原则”、“公共资本企业的监督”、“公共资本企业的机关权限”及“机关成员的选任及企业绩效评核制度”。

举办多场咨询,广纳社会意见

  《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咨询文本已上载至公监办网页(www.gpsap.gov.mo)。为听取社会各界对《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咨询文本的意见及建议,公监办将于10月20日至12月18日咨询期内,举办2场公众咨询会及3场专场咨询会。有意出席公众咨询会的市民需于10月20日早上9时起透过公监办网页进行网上登记。

咨询会具体安排如下︰

  •  公众咨询场

  10月26日(星期二)   20:00–21:30 
  11月13日(星期六)   15:00–16:30 

  • 立法会议员专场
  • 公共资本企业代表专场
  • 专业界别代表专场

  除出席公众咨询会外,市民亦可于2021年10月20日至12月18日期间透过网上填写意见表、电邮、传真、邮寄或亲临的方式发表意见及建议。欲了解更多关于公开咨询的详情,请浏览公监办的网页(www.gpsap.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