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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5月27日,陈海帆主任和廖志汉副主任一行到访惩教基金,与惩教管理局局长程况明等举行会议。陈主任向与会者介绍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现阶段正拜访各自治基金,了解其运作及管理的情况,以便未来构建集中、统一的监管体系。

  程局长介绍,惩教基金由惩教管理局提供技术及行政支援,其宗旨为对惩教管理局职责范围内的囚犯和收容于少年感化院的青少年的社会重返工作提供财政支援,使其在学业、职业技能等方面均能融入社会。为此,透过基金的财政支援,惩教管理局在监狱内设有多种类型的职业技能培训工场,让在囚人士学习一技之长,狱方每年均会举办在囚人士手工艺品展销会,向社会大众展示他们在狱中的学习成果,相关产品同时提供予外界订购,全数收益拨归惩教基金。

  双方就基金的运作情况进行讨论和交流,会议取得良好成效。

  于5月26日,陈海帆主任和廖志汉副主任一行到访劳动债权保障基金,与劳工事务局局长兼基金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黄志雄、经济财政司司长办公室顾问兼行政管理委员会委员赵宝珠等举行会议。陈主任向与会者介绍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的职能、现阶段的工作以及对自治基金构建集中、统一监管体系的目标。

  黄局长介绍,劳动债权保障基金于2016年设立,由劳工事务局提供技术及行政支援,旨在为向雇员及工作意外或职业病死者的家人提供第10/2015号法律《劳动债权保障制度》规定的保障,以确保当有关的劳动债权未获债务人履行时得到支付。

  双方就基金的运作情况和审批程序等进行讨论和交流,会议取得良好成效。

  于5月20日,陈海帆主任和廖志汉副主任一行到访汽车及航海保障基金和存款保障基金,与澳门金融管理局主席陈守信、总监方慧敏和陈君仪等举行会议。陈主任向与会者介绍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的职能和现阶段开展的工作,以及对公共资产实施集中、统一监管体系的目标。

  陈主席分别介绍了两个基金的运作情况。汽车及航海保障基金原身为于1984年1月设立的汽车保障基金,其后根据订定游艇民事责任强制保险之十二月十三日第104/99/M号法令的规定,改称为汽车及航海保障基金。在无法知悉责任人或不存在有效的保险保障,又或者保险人被宣告破产的情况下,基金有权限对受强制保险约束之车辆或游艇造成事故而引致之死亡或身体侵害作出损害赔偿。

  存款保障基金于2012年设立,由金融管理局负责提供技术和行政辅助,主要职责为执行经第4/2018号法律修改之第9/2012号法律《存款保障制度》的规定,旨在保障符合条件的存款人在法律订定的范围内获得补偿。

  双方就两个基金的运作情况进行了深入探讨,会议取得良好的成效。

  于5月19日,陈海帆主任和廖志汉副主任一行到访楼宇维修基金,与房屋局局长山礼度等举行会议。陈主任向与会者介绍,为建立对公共资产的统一监管体系,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现阶段正陆续拜访各自治基金,了解相关运作情况,以便开展分析研究。

  山局长介绍楼宇维修基金于2007年设立,在房屋局内运作,并由该局提供技术及行政支援。基金的宗旨是对有助澳门特别行政区私人楼宇安全及环境卫生的保养及维修工程提供资助。为落实该项宗旨,基金成立以来推出了多项计划。截至本年四月底,基金合共批核了超过四千二百宗个案,涉及二千九百多幢楼宇,总金额达四亿二千万澳门元。 

  陈主任进一步向山局长了解基金的资助申请和审批程序等情况,双方就基金的未来发展方向进行了深入探讨,会议取得良好成效。

  于5月13日,陈海帆主任和廖志汉副主任一行到访居屋贷款优惠基金,与邮电局局长刘惠明以及财政局和房屋局的代表等举行会议。陈主任向与会者介绍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的职能、现阶段的工作以及未来制度建设的目标。

  刘局长介绍,居屋贷款优惠基金于1984年设立,由邮政储金局负责管理,其职能包括为根据十二月三十日第56/83/M号法令的规定为购买政府住宅单位的承租人提供优惠;并对购买以房屋发展合同制度兴建之房屋的人士发放津贴。 

  双方就基金的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和未来方向等问题进行讨论和交流,会议取得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