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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动态

  •   特区政府在《二零二一年财政年度施政报告》中,提出加强监管自治基金,重点改革和完善自治基金的管理、资助审批和公开制度为本年其中一项施政任务。为贯彻落实特区政府的施政方针,“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持续推动自治基金工作的优化,并于日前为来自21个自治基金合共约60位代表举办了《关于完善自治基金工作的措施及建议》讲解会。

      在讲解会上,陈海帆主任表示办公室自成立后,对各自治基金的运作及管理模式分别进行了综合及具体的分析和研究,发现自治基金在资助制度体系和资助计划设计方面皆存在有待改进之处,为推动自治基金资助制度的建设,办公室正在草拟相关行政法规,并建议各自治基金对资助计划的设计进行优化和完善,以达至不同资助计划在规则层面上实现统一化及标准化的目标。

      此外,为优化资助资料的公布和集成,办公室正在构建“自治基金资料集成系统”,设立“自治基金对外公布资料平台”,让各自治基金透过平台适时发布资料,方便市民查阅自治基金的基本概况及获取资助计划的信息。

      目前,办公室正就资助计划的优化方向和“自治基金资料集成系统”向各自治基金征询意见,办公室计划最迟于本年6月份推出有关平台供市民使用。

  •   为增强本澳公共资本企业对于企业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管理和风险防控等方面的认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与澳门生产力暨科技转移中心合作,于1月21日及22日一连两天举办了“公共资本企业管理能力与风控制度建设课程”,邀请了普华永道(PricewaterhouseCoopers)专业团队担任讲师。约40名澳门特区或特区其他公法人持有超过50%财务出资的公共资本企业的领导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的人员参加了培训。

      课程包括了“企业基础能力建设提升”和“企业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两个专题,讲师以理论结合实务的方式,深入浅出地讲解企业如何科学实施重大决策、推动战略落地、实现发展目标、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维护企业合规运行及建设内部审计职能等课题,并融入多个典型案例分析,课程内容丰富,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   本办公室自12月18日起透过网页(https://www.gpsap.gov.mo/zh-hans/funding-list),汇总各个自治基金按照法例规定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公布的每一季度资助名单(自2020年第1季起),供市民查阅。

  •   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将于2020年12月5日起迁往澳门妈阁斜巷/万里长城港务局大楼办公,电话、传真号码、网址及电邮维持不变。

      电话:(853)2886 6800
      传真:(853)2886 6665
      网址:www.gpsap.gov.mo
      电邮:info@gpsap.gov.mo
     

  •   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陈海帆主任一行日前赴京拜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并与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负责人会面和交流,为推动本澳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的立法工作吸取宝贵经验。

      陈海帆主任一行拜访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该委员会港澳台办公室王选文主任、规划局戴希副局长、财管运行局王海琳副局长及考核分配局刘新伟副局长等会面。王选文主任介绍中央直属企业的整体格局及其在澳门业务的基本情况。陈海帆主任介绍了第五届特区政府为加强对澳门特区公共资本企业及自治基金的监督,设立了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以确保公共资产的安全与效益,促进公共财政投资的保值与增值。目前,办公室正开展制定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的前期研究工作,务求实现公帑运用和管理的透明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会议期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会人员向本办公室介绍了中央直属企业投资管理、战略规划、资料报送、清产核资和业绩考核等方面的制度。

      在京期间,陈海帆主任一行还拜访了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分别与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石晟怡副总经理及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总经理室任学安常务副召集人等会面,了解其执行法例监管规定、建立风险控制体系和健全投资决策制度等的情况,并就相关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是次行程从国家的层面吸收了内地相关的经验,拓展了视野,取得了良好成效,为办公室开展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   于10月8日,澳门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主席梁华权、执行董事施雨林等一行到访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与办公室主任陈海帆和副主任廖志汉等进行会议。

      陈主任向与会者介绍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和目前的工作情况。根据《公共资本企业对外公布资料指引》的规定,办公室已透过“公共资本企业对外公布资料平台”公布企业的相关资料。现阶段,办公室正推动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的立法工作。

      梁主席介绍,澳门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供电服务专营机构,虽然特区政府仅持有百分之八之股份,但明白社会大众对公共资本运用的高度关注,为进一步提高营运资讯和财务状况的透明度,公司未来将考虑透过“公共资本企业对外公布资料平台”适当公布资料。

      双方就公司的运营及管理情况进行了交流和讨论,会议取得良好成效。

  •   就10月8日有媒体报导有关特区政府退股公共资本企业的相关内容,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说明如下:

      在公共资本企业的审视过程中,特区政府已转让曾持有澳门创新科技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另正在进行另一间非控股公司的财务出资转让程序。目前,特区政府未有考虑对澳门生产力暨科技转移中心所持财务出资份额作出调整。

  •   于8月28日,中葡合作发展基金董事副总经理宋云松等一行到访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与办公室主任陈海帆和廖志汉副主任等进行会议。

      陈主任向与会者介绍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之职能,现阶段正对公共资本企业运作及管理的相关资料进行分析研究,推动制度建设,旨在构建实施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体系。宋董事介绍中葡合作发展基金是2010年中央人民政府在“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第三届部长级会议”上宣布的合作举措之一,旨在促进中国(包括澳门特区)企业和葡语国家企业间的金融、投资和经贸合作,鼓励特区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基金于2013年正式成立,由国家开发银行和澳门工商业发展基金共同出资设立,并于2017年在澳门设立总部,正逐步成长为中葡合作论坛框架下促进中葡经贸合作的重要投融资平台,目前已在莫桑比克、安哥拉、巴西等国投资了一批项目,带动当地农业现代化建设,以及制造业、能源等领域的产能合作。

      双方就基金目前开展业务的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方向等进行了交流和讨论,会议取得良好成效。

  •   经第133/2020号行政长官批示公布的《公共资本企业对外公布资料指引》(下称“《指引》”)于本年6月23日生效。按照《指引》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或澳门特别行政区其他公法人直接或间接累计持有超过百分之五十财务出资的公共资本企业应于7月22日前透过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下称“办公室”)设立的“公共资本企业对外公布资料平台”(下称“平台”,https://www.gpsap.gov.mo/app/)公开企业的基本资料、组织架构、财务报表等资料,其他的公共资本企业可参照《指引》规定公布资料。

      目前,办公室已对所有公共资本企业(包括母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截至7月27日,平台已公布17间澳门特别行政区或澳门特别行政区其他公法人持有超过百分之五十财务出资的公共资本企业(包括12间母公司及其5间子公司),以及1间持有等于或少于百分之五十财务出资的公共资本企业之资料。另外,澳门特别行政区持有等于或少于百分之五十财务出资的公司中,有5间决定部分参照适用《指引》公布资料,有2间则决定不参照适用《指引》。

      办公室将继续与相关企业沟通及要求补充资料,并适时透过平台发布,让公众能及时了解公共资本企业的营运及财务状况,从而增强公共资本企业资讯的透明度。

  •   经第133/2020号行政长官批示公布的《公共资本企业对外公布资料指引》(下称“《指引》”)于本年6月23日起生效。为向各公共资本企业说明有关公布资料的事宜,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下称“办公室”)在6月29日上午10时于澳门诚丰商业中心7楼公务人员培训中心演讲厅举办讲解会,各公共资本企业代表约50人参加。

      在讲解会上,陈海帆主任介绍办公室正逐步规划完善有关公共资本企业监督的法律制度建设,其中包括促进公共资本企业对外公布资料的措施,希望各公共企业,特别是特区或其他公法人持有等于或少于50%财务出资的企业支持、配合办公室的工作。其后,办公室代表向与会者详细讲解《指引》的内容,包括适用范围、应公布的资料和提交资料的期间及方式等,并介绍办公室推出的“公共资本企业对外公布资料平台”,由公共资本企业透过该平台公布相关资料。出席代表于会上踊跃发言和提问。

      《指引》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或澳门特别行政区其他公法人直接或间接累计持有超过50%财务出资的公共资本企业,应于7月22日前透过办公室设立的公共网页平台提交所要求的资料,包括:企业名称、所营事业等基本资料、股东及其出资资料、组织架构资料和2019年账目及年度营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