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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动态

  •   为落实第18/2022号行政法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财政资助制度》的原则和规定,完善对受资助活动或项目的事后监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下称“公监办”)开展专项研究并 征询各公共部门及实体的意见,制订了 《受资助活动或项目查验指引》(下称“《指引》”),并于本年2月17日和2月21日,分别为提供资助的公共部门及实体和会计专业界别举办了讲解会,说明《指引》的具体要求及执行方式,并要求相关公共部门及实体向受《指引》规范的受资助方作出讲解。

      《指引》规定,当自然人或私人实体因开展某一活动或项目而从公共部门或实体取得公共财政资助,且该活动或项目获批给资助的金额达澳门元100万元或以上时,应遵守《指引》的规定,以总结报告方式,为有关活动或项目作出结项申报。《指引》的主要内容包括:1. 为受资助活动或项目作出结项申报的义务、期间以及方式;2. 总结报告的编制要求及3. 受资助活动或项目的查验机制(包括执行商定程序的查验方案、规则及报告范本等内容)。

      作为配套措施,公监办构建了“受资助活动或项目总结报告申报系统”,供受资助方透过该系统编制及提交活动或项目总结报告。

      上述两场讲解会分别有来自21个公共部门和实体逾70名代表,以及约50位会计界别专业人士参加。

      《指引》将于本年4月1日生效,欢迎公众于公监办网页(https://www.gpsap.gov.mo/guidelines)查阅。

    公监办为提供资助的公共部门及实体举办讲解会
  •   于2月16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务监管与运行评价局局长李冰一行到访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与办公室主任陈海帆等进行会面。

      陈主任感谢国资委一直给予公监办的支持,向与会者介绍了本澳公共资本企业的整体状况,以及特区政府今后对公共资本企业进行管理的政策取态及方向。

      李局长分享了国资委在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各个阶段的经验,对国有企业董事会的建设,达成经济指标和完成社会责任的平衡处理,以及介绍通过预算、考评及绩效管理等推动企业整体战略发展和布局规划的工作。

      双方就企业监督制度和管理思维革新等进行了交流,会议取得良好成效。

  •   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主任陈海帆一行于2023年2月7日到澳门国际机场视察近期落成的基建项目及其投入使用情况。澳门国际机场专营股份有限公司(CAM)执行委员会主席邓军、执行董事简焯坤、李时泰和梁以恒,以及相关部门总监陪同视察,在场作详细讲解。

      执行董事李时泰实地讲解国务院正式批覆同意澳门国际机场扩建填海之规划方案。CAM机场营运部总监耿亚军介绍行李处理系统升级采用无缝托运行李安检方案并结合RFID行李追踪识别功能,以及新设的超规行李处理区。此外,机场营运部相关同事分别介绍了澳门的空中交通管理基本资料及上空交通的运行概念,并介绍控制塔上的操作系统等。

      是次到访活动其他人员包括: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副主任廖志汉、职务主管赵渊;CAM – 执行委员会办公室总监罗颂仪、基建发展部总监高岸声、企业传讯暨政策研究室总监毛燕丽等。

      资料来源:澳门国际机场专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月8日的新闻发布

  •   于1月13日,澳门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投”)董事会主席吴建峰和董事张海鸿到访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与办公室主任陈海帆和副主任廖志汉等进行会议。

      陈主任祝贺两位澳投负责人履新,介绍公监办持续制定有助于公共资本企业有效运作及完善管理的政策与法规,亦将通过综合性研究,为公共资本企业完善人员管理规范和绩效评核制度提供更客观的参考标准。

      吴主席介绍履新后的工作情况,表示现正积极推进粤澳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区发展方向和管理模式的调整,为配合已进入立法会细则性审议阶段的《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法案,将不断优化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以确保公帑得以善用。

      陈主任强调企业内部制度建设的重要性,支持澳投提升内部管控能力及治理能力,配合特区政府的政策,清晰企业定位和把握市场机遇。双方就企业营运管理进行了交流,会议取得良好成效。

  •   于12月1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际合作局副局长谢晖一行到访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与办公室主任陈海帆等进行会面。

      陈主任感谢国资委一直给予公监办的支持,向与会者介绍公监办成立三年以来,在加强对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资本企业的监督、完善公共财政资助制度和优化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财产管理方面的工作情况:《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已进入立法会细则性审议阶段,将为规范和监管公共资本企业提供重要的基本性框架。而《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财政资助制度》的行政法规自本年6月1日起生效,公监办正积极就完善受资助活动或项目的事后查验制定指引和设立系统,并为特区不动产的整体管理的制度建设展开研究。此外,陈主任亦介绍了公共资本企业的整体状况。

      谢副局长向与会者介绍国际上有关国有企业管理和监督制度的发展趋势,以及分享国资委开展国际交流和合作的经验。

      双方就如何加强公共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进行了深入交流,会议取得良好成效。

  •   于11月30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陈海帆主任一行到访澳门科学馆,获澳门科学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穆欣欣和董事邵汉彬和黄逸恒等热情接待,期间与公司领导进行了交流座谈,并参观了馆内多项设施。

      科学馆负责人介绍澳门科学馆于本年3月和5月获列入「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及「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为配合特区政府的教育及青年工作政策,澳门科学馆积极践行「推动高新科技及科学传播」新使命,透过多种形式及媒介开展科普教育项目,而行政管理机关于本年4月进行架构改革,进一步加强科学馆凝聚社会资源和落实发展目标的能力。相关负责人并向与会者介绍各展厅更新的日程规划和科普教育的发展部署等。

      陈主任感谢科学馆负责人之介绍,期望澳门科学馆股份有限公司不断完善内部管治能力,配合国家和特区发展政策,继续为推动本澳青少年科普教育、推动高新科技及科学传播作出贡献。

      访问期间,公监办代表一行参观了科学馆多项设施和展览,包括:中国科学家精神专区、学生科技教育普及计划-科学探究活动、学生科技教育普及计划-科普剧、MACAO VAST全视澳门—视觉体验馆及机械工房STEM工作坊。

  •   于11月28日,澳门中央证券托管结算一人有限公司董事刘佳华和总裁助理沈国斌一行到访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与办公室主任陈海帆和副主任廖志汉等进行会议。

      刘董事介绍澳门中央证券托管结算一人有限公司为澳门金融管理局设立的全资公司,于2021年12月正式对外营运,主要提供证券登记、清算、结算、托管及其他相关服务,未来将致力推动澳门债券市场成为广受本地及境外发行人、投资者及其他参与者认可的投融资平台,刘董事简介公司成立至今的业务状况,并对《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的立法情况表达关注,表示公司将全力配合有关法律制度完善内部架构。

      陈主任感谢刘董事的介绍,表示《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为规范和监管公共资本企业提供重要的基本性框架,目前已进入立法会细则性审议阶段,并向与会者解说制订有关法律制度的目的及原则、公共资本企业的监督、主管部门的职责、管理机关的权限、机关成员的选任及企业绩效评核制度等,日后将通过综合性研究,为完善企业内部治理制度提供更客观和合理的参考标准,期望澳门中央证券托管结算一人有限公司不断优化内部治理和开拓外部业务,配合特区政府推动现代金融产业发展,助力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

      双方同意未来就企业的制度建设保持联系,会议取得良好成效。

  •   为确保公共资产的安全与效益,加强公共资本企业的合规管理和风险防控,以及加深对本澳新《财务报告准则》及相应税务影响的认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与澳门生产力暨科技转移中心合作,于10月27日及28日举办了“企业风险控制及财税新知分享”培训课程,邀请了普华永道(PricewaterhouseCoopers)专业团队担任讲师。约50名澳门特区或特区其他公法人持有超过50%财务出资的公共资本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的人员参与培训。

      课程内容涵盖“企业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提升”和“澳门新财务报告准则基本原则及税务发展分享”两个专题,讲师深入浅出地讲解企业建立内部控制体系的必要性、实施路径与要点,当中配以多个典型案例分析,助学员融会贯通;此外,讲师亦分享了《财务报告准则》对财务报表及相应税务的影响,并浅谈跨境投资和交易的税务策划。课程内容丰富,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公共资本企业高管人员与本办人员参与课程
  •   于9月16日,澳门广播电视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主席罗崇雯 率领全体执行委员会成员到访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与办公室主任陈海帆和副主任廖志汉等进行会议并交流意见。

      罗主席介绍澳门广播电视股份有限公司新媒体的使用情况和未来的工作计划等,执行委员会成员分享企业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挑战,并对《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的内容表达关注。

      陈主任感谢罗主席的介绍,表示《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法律规范公共资本企业的设立、经营、运作、监督,以及公共出资人权利的行使,立法会于本年五月一般性讨论及表决通过有关法案,现正进行细则性审议,相信有关制度将推动企业完善内部管理、监督和绩效评核机制,实现“善用公帑”的施政理念。双方就有关制度的落实及企业营运管理进行了交流,会议取得良好成效。

    澳广视执委会到访公监办
  •   为落实第18/2022号行政法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财政资助制度》的原则和规定,完善对受资助活动或项目的事后监察,公监办于本年6月8日举办了《关于统一受资助活动或项目事后监察模式》讲解会,来自30个公共部门和实体约一百名代表出席会议。

      在讲解会上,陈海帆主任指出,为确保公帑得以善用,有必要透过各种机制与措施对资助活动或项目的工作进行必要、适当的规范,其中一项重要工作是加强受资助活动或项目的事后监察,为此,公监办认为有需要制定相关的配套措施,包括:财务报告的编制规范和第三方查验的机制等。赵渊职务主管向与会者讲解相关措施的内容。出席代表于会上踊跃发言和提问。

      目前,公监办正向各公共部门和实体收集对事后监察机制方案的意见及建议,将结合实际情况和需要,确定统一的事后监察模式和推动相关部门和实体对受资助活动或项目设立统一监察机制。

    公监办举行讲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