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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陈海帆及副局长廖志汉就职

2024-02-01

  在行政长官贺一诚监誓,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许丽芳见证下,公共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陈海帆和副局长廖志汉今(1)日在政府总部多功能厅宣誓就职。

  根据第6/2024号及第7/2024号行政长官批示,委任行政长官办公室顾问陈海帆以兼任方式担任公共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任期由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12月19日止,并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廖志汉为副局长,由2024年2月1日起,为期一年。

  陈海帆表示,对于获得委任感到非常荣幸,衷心感谢行政长官阁下的信任和支持,将会竭尽所能,与公共资产监督管理局全体同事齐心协力,履行公共资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能,严格落实及执行有关公共资产监督管理范畴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措施,依法加强对公共资本企业及公共财政资助的监管,促进公共资产的保值增值,确保公帑使用的效益。

  根据第43/2023号行政法规,公共资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执行及评估有关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资产监督管理范畴的政策及措施,隶属行政长官运作。公共资产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2月1日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