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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動態

  •   特區政府在《二零二一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中,提出加強監管自治基金,重點改革和完善自治基金的管理、資助審批和公開制度為本年其中一項施政任務。為貫徹落實特區政府的施政方針,“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持續推動自治基金工作的優化,並於日前為來自21個自治基金合共約60位代表舉辦了《關於完善自治基金工作的措施及建議》講解會。

      在講解會上,陳海帆主任表示辦公室自成立後,對各自治基金的運作及管理模式分別進行了綜合及具體的分析和研究,發現自治基金在資助制度體系和資助計劃設計方面皆存在有待改進之處,為推動自治基金資助制度的建設,辦公室正在草擬相關行政法規,並建議各自治基金對資助計劃的設計進行優化和完善,以達至不同資助計劃在規則層面上實現統一化及標準化的目標。

      此外,為優化資助資料的公佈和整合,辦公室正在構建“自治基金資料整合系統”,設立“自治基金對外公佈資料平台”,讓各自治基金透過平台適時發佈資料,方便市民查閱自治基金的基本概況及獲取資助計劃的資訊。

      目前,辦公室正就資助計劃的優化方向和“自治基金資料整合系統”向各自治基金徴詢意見,辦公室計劃最遲於本年6月份推出有關平台供市民使用。

  •   為增強本澳公共資本企業對於企業發展戰略規劃、重大投資管理和風險防控等方面的認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與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合作,於1月21日及22日一連兩天舉辦了“公共資本企業管理能力與風控制度建設課程”,邀請了普華永道(PricewaterhouseCoopers)專業團隊擔任講師。約40名澳門特區或特區其他公法人持有超過50%財務出資的公共資本企業的領導和高級管理人員及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的人員參加了培訓。

      課程包括了“企業基礎能力建設提升”和“企業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兩個專題,講師以理論結合實務的方式,深入淺出地講解企業如何科學實施重大決策、推動戰略落地、實現發展目標、提升風險防控能力、維護企業合規運行及建設內部審計職能等課題,並融入多個典型案例分析,課程內容豐富,取得了良好的培訓效果。

  •   本辦公室自12月18日起透過網頁(https://www.gpsap.gov.mo/funding-list),匯總各個自治基金按照法例規定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的每一季度資助名單(自2020年第1季起),供市民查閱。

  •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將於2020年12月5日起遷往澳門媽閣斜巷/萬里長城港務局大樓辦公,電話、傳真號碼、網址及電郵維持不變。

      電話:(853)2886 6800
      傳真:(853)2886 6665
      網址:www.gpsap.gov.mo
      電郵:info@gpsap.gov.mo

  •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陳海帆主任一行日前赴京拜會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並與中國醫藥集團有限公司和中央廣播電視總台負責人會面和交流,為推動本澳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的立法工作吸取寶貴經驗。

      陳海帆主任一行拜訪了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與該委員會港澳台辦公室王選文主任、規劃局戴希副局長、財管運行局王海琳副局長及考核分配局劉新偉副局長等會面。王選文主任介紹中央直屬企業的整體格局及其在澳門業務的基本情況。陳海帆主任介紹了第五屆特區政府為加強對澳門特區公共資本企業及自治基金的監督,設立了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以確保公共資產的安全與效益,促進公共財政投資的保值與增值。目前,辦公室正開展制定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的前期研究工作,務求實現公帑運用和管理的透明化、規範化和制度化。會議期間,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與會人員向本辦公室介紹了中央直屬企業投資管理、戰略規劃、資料報送、清產核資和業績考核等方面的制度。

      在京期間,陳海帆主任一行還拜訪了中國醫藥集團有限公司及中央廣播電視總台,分別與中國醫藥集團有限公司石晟怡副總經理及中央廣播電視總台總經理室任學安常務副召集人等會面,了解其執行法例監管規定、建立風險控制體系和健全投資決策制度等的情況,並就相關議題進行了深入的交流。

      是次行程從國家的層面吸收了內地相關的經驗,拓展了視野,取得了良好成效,為辦公室開展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建設提供了重要的參考。

  •   於10月8日,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委員會主席梁華權、執行董事施雨林等一行到訪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與辦公室主任陳海帆和副主任廖志漢等進行會議。

      陳主任向與會者介紹辦公室的主要職責和目前的工作情況。根據《公共資本企業對外公佈資料指引》的規定,辦公室已透過“公共資本企業對外公佈資料平台”公佈企業的相關資料。現階段,辦公室正推動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的立法工作。

      梁主席介紹,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供電服務專營機構,雖然特區政府僅持有百分之八之股份,但明白社會大眾對公共資本運用的高度關注,為進一步提高營運資訊和財務狀況的透明度,公司未來將考慮透過“公共資本企業對外公佈資料平台”適當公佈資料。

      雙方就公司的運營及管理情況進行了交流和討論,會議取得良好成效。

  •   就10月8日有媒體報導有關特區政府退股公共資本企業的相關內容,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說明如下:

      在公共資本企業的審視過程中,特區政府已轉讓曾持有澳門創新科技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另正在進行另一間非控股公司的財務出資轉讓程序。目前,特區政府未有考慮對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所持財務出資份額作出調整。

  •   於8月28日,中葡合作發展基金董事副總經理宋雲松等一行到訪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與辦公室主任陳海帆和廖志漢副主任等進行會議。

      陳主任向與會者介紹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之職能,現階段正對公共資本企業運作及管理的相關資料進行分析研究,推動制度建設,旨在構建實施集中、統一的監督管理體系。宋董事介紹中葡合作發展基金是2010年中央人民政府在“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第三屆部長級會議”上宣佈的合作舉措之一,旨在促進中國(包括澳門特區)企業和葡語國家企業間的金融、投資和經貿合作,鼓勵特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基金於2013年正式成立,由國家開發銀行和澳門工商業發展基金共同出資設立,並於2017年在澳門設立總部,正逐步成長為中葡合作論壇框架下促進中葡經貿合作的重要投融資平台,目前已在莫桑比克、安哥拉、巴西等國投資了一批項目,帶動當地農業現代化建設,以及製造業、能源等領域的產能合作。

      雙方就基金目前開展業務的情況以及未來發展方向等進行了交流和討論,會議取得良好成效。

  •   經第133/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公佈的《公共資本企業對外公佈資料指引》(下稱“《指引》”)於本年6月23日生效。按照《指引》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或澳門特別行政區其他公法人直接或間接累計持有超過百分之五十財務出資的公共資本企業應於7月22日前透過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下稱“辦公室”)設立的“公共資本企業對外公佈資料平台”(下稱“平台”,https://www.gpsap.gov.mo/app/)公開企業的基本資料、組織架構、財務報表等資料,其他的公共資本企業可參照《指引》規定公佈資料。

      目前,辦公室已對所有公共資本企業(包括母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核,截至7月27日,平台已公佈17間澳門特別行政區或澳門特別行政區其他公法人持有超過百分之五十財務出資的公共資本企業(包括12間母公司及其5間子公司),以及1間持有等於或少於百分之五十財務出資的公共資本企業之資料。另外,澳門特別行政區持有等於或少於百分之五十財務出資的公司中,有5間決定部分參照適用《指引》公佈資料,有2間則決定不參照適用《指引》。

      辦公室將繼續與相關企業溝通及要求補充資料,並適時透過平台發佈,讓公眾能及時了解公共資本企業的營運及財務狀況,從而增強公共資本企業資訊的透明度。

  •   經第133/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公佈的《公共資本企業對外公佈資料指引》(下稱“《指引》”)於本年6月23日起生效。為向各公共資本企業說明有關公佈資料的事宜,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下稱“辦公室”)在6月29日上午10時於澳門誠豐商業中心7樓公務人員培訓中心演講廳舉辦講解會,各公共資本企業代表約50人參加。

      在講解會上,陳海帆主任介紹辦公室正逐步規劃完善有關公共資本企業監督的法律制度建設,其中包括促進公共資本企業對外公佈資料的措施,希望各公共企業,特別是特區或其他公法人持有等於或少於50%財務出資的企業支持、配合辦公室的工作。其後,辦公室代表向與會者詳細講解《指引》的內容,包括適用範圍、應公佈的資料和提交資料的期間及方式等,並介紹辦公室推出的“公共資本企業對外公佈資料平台”,由公共資本企業透過該平台公佈相關資料。出席代表於會上踴躍發言和提問。

      《指引》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或澳門特別行政區其他公法人直接或間接累計持有超過50%財務出資的公共資本企業,應於7月22日前透過辦公室設立的公共網頁平台提交所要求的資料,包括:企業名稱、所營事業等基本資料、股東及其出資資料、組織架構資料和2019年帳目及年度營運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