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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11月28日,澳门中央证券托管结算一人有限公司董事刘佳华和总裁助理沈国斌一行到访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与办公室主任陈海帆和副主任廖志汉等进行会议。

  刘董事介绍澳门中央证券托管结算一人有限公司为澳门金融管理局设立的全资公司,于2021年12月正式对外营运,主要提供证券登记、清算、结算、托管及其他相关服务,未来将致力推动澳门债券市场成为广受本地及境外发行人、投资者及其他参与者认可的投融资平台,刘董事简介公司成立至今的业务状况,并对《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的立法情况表达关注,表示公司将全力配合有关法律制度完善内部架构。

  陈主任感谢刘董事的介绍,表示《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为规范和监管公共资本企业提供重要的基本性框架,目前已进入立法会细则性审议阶段,并向与会者解说制订有关法律制度的目的及原则、公共资本企业的监督、主管部门的职责、管理机关的权限、机关成员的选任及企业绩效评核制度等,日后将通过综合性研究,为完善企业内部治理制度提供更客观和合理的参考标准,期望澳门中央证券托管结算一人有限公司不断优化内部治理和开拓外部业务,配合特区政府推动现代金融产业发展,助力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

  双方同意未来就企业的制度建设保持联系,会议取得良好成效。

  为确保公共资产的安全与效益,加强公共资本企业的合规管理和风险防控,以及加深对本澳新《财务报告准则》及相应税务影响的认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与澳门生产力暨科技转移中心合作,于10月27日及28日举办了“企业风险控制及财税新知分享”培训课程,邀请了普华永道(PricewaterhouseCoopers)专业团队担任讲师。约50名澳门特区或特区其他公法人持有超过50%财务出资的公共资本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的人员参与培训。

  课程内容涵盖“企业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提升”和“澳门新财务报告准则基本原则及税务发展分享”两个专题,讲师深入浅出地讲解企业建立内部控制体系的必要性、实施路径与要点,当中配以多个典型案例分析,助学员融会贯通;此外,讲师亦分享了《财务报告准则》对财务报表及相应税务的影响,并浅谈跨境投资和交易的税务策划。课程内容丰富,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于9月16日,澳门广播电视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主席罗崇雯 率领全体执行委员会成员到访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与办公室主任陈海帆和副主任廖志汉等进行会议并交流意见。

  罗主席介绍澳门广播电视股份有限公司新媒体的使用情况和未来的工作计划等,执行委员会成员分享企业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挑战,并对《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的内容表达关注。

  陈主任感谢罗主席的介绍,表示《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法律规范公共资本企业的设立、经营、运作、监督,以及公共出资人权利的行使,立法会于本年五月一般性讨论及表决通过有关法案,现正进行细则性审议,相信有关制度将推动企业完善内部管理、监督和绩效评核机制,实现“善用公帑”的施政理念。双方就有关制度的落实及企业营运管理进行了交流,会议取得良好成效。

  为落实第18/2022号行政法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财政资助制度》的原则和规定,完善对受资助活动或项目的事后监察,公监办于本年6月8日举办了《关于统一受资助活动或项目事后监察模式》讲解会,来自30个公共部门和实体约一百名代表出席会议。

  在讲解会上,陈海帆主任指出,为确保公帑得以善用,有必要透过各种机制与措施对资助活动或项目的工作进行必要、适当的规范,其中一项重要工作是加强受资助活动或项目的事后监察,为此,公监办认为有需要制定相关的配套措施,包括:财务报告的编制规范和第三方查验的机制等。赵渊职务主管向与会者讲解相关措施的内容。出席代表于会上踊跃发言和提问。

  目前,公监办正向各公共部门和实体收集对事后监察机制方案的意见及建议,将结合实际情况和需要,确定统一的事后监察模式和推动相关部门和实体对受资助活动或项目设立统一监察机制。

  第18/2022号行政法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财政资助制度》(以下简称《资助制度》)将于本年六月一日起生效。《资助制度》旨在订定公共部门及实体在开展资助工作上的管理、资助审批和公开制度,公监办作为统筹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及评估公共财政资助工作,及监察《资助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执行《资助制度》的规定,公监办构建了“公共财政资助资料系统”,供公共部门及实体适时公布及更新资助方面的资料,并对公共部门及实体开展资助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及评估。为向相关部门和实体就制度的内容和系统的使用作出解说,公监办于本年5月13日举办了《资助制度》讲解会,并于5月18日举办了“公共财政资助资料系统”讲解会,2021年有开展资助工作的40多个公共部门和实体的代表参加了讲解会。

  在《资助制度》讲解会上,陈海帆主任介绍,随着公共财政资助范围的扩大及资助金额的增加,社会对于公帑合理运用的关注度提升,第54/GM/97号批示已颁布实施逾20年,难以适应澳门特区现时的社会状况。为提高公帑运用的合理性及资助的透明度,特区政府制定了《资助制度》,规范公共部门及实体向自然人、其他公共部门或实体、私人实体提供的财政支持,完善资助制度。公监办代表向与会者讲解《资助制度》的内容,包括公共财政资助的定义、法规适用范围、资助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开展资助工作的方式和资助规章的制定等,出席代表于会上踊跃发言和提问。

  在“公共财政资助资料系统”讲解会上,公监办代表详细讲解有关系统的架构和操作流程,并现场进行系统操作演示,加深与会者对系统的了解。按照《资助制度》,公共部门及实体将透过公监办设立的“公共财政资助对外公布资料平台”,公布及更新资助的基本概况、相关法规、资助计划和资助名单等内容,以提升资助信息的透明度。